四、112年度經費與人力營運規劃(預估)
補(捐)助項目 |
擬申請金額(元) |
說明 |
人事費 |
1,303,856 |
1. 聘任專任行政助理(資安)1人,專任行政助理(網管)1人,本計畫人員共2人。 2. 所編費用含薪資、法定保險費用、勞退金、年終獎金及其補充保費。 3. 補(捐)助款不得編列加班費及應休未休特別工資。 4. 未依學經歷(職級)或期程聘用人員,致補(捐)助剩餘款不得流用。 |
業務費 |
401,144 |
1. 講座鐘點費、工讀費、膳費、交通費等依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、二代健保規定、臨時人員薪資規範及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,訂有固定標準給付對象之費用。 2. 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之相關費用 。 3. 辦理業務所需、設備維護費、電腦、通訊、周邊設備之介面、零件、維護運作費(辦公室電信費、水費、電費)、人員專業證照及教育訓練費等,依「教育部補助台灣學術網路區域網路中心管理作業要點」編列。 4. 雜支費用(凡前項費用未列之辦公事務費用屬之。如文具用品、紙張、資料夾、郵資等,單價未達1萬元或耐用年限未達2年)等依規定編列。 |
設備費 |
150,000 |
1. 建置區網中心伺服器網路叢集使用之設備如Switch、路由器、高流量網路介面卡等。 2. 建置區網中心特色服務使用之開發設備,如:筆記型電腦、桌上型電腦、伺服器等。 3. 年度定期更換區網中心機房用品消耗,如:監視器設備、空調及消防設備等。 |